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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低套餐后发现被收靓号费千元江苏一用户状告电信胜诉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20-03-12 14:58:19  阅读:9081+ 作者:责任编辑。陈微竹0371
法院经审理以为,电信句容分公司说程某某原套餐费用包括靓号使用费,但没有根据证明电信公司在原套餐到期后仍有权持续收取该费用。

把电信月套餐由499元调成99元之后,江苏句容一用户遽然发现被不可思议连收了三个月的“靓号费”,算起来一共有1000余元。为此,他一气之下将电信诉至法院。

3月11日,在世界顾客权益日降临之际,江苏省高级法院发布了江苏法院2019年度顾客权益维护十大典型事例。汹涌新闻()注意到,由镇江中级法院选送的“电信用户被强制收取靓号费”一案被列入了典型事例。法院还表明,通讯服务提供商不能证明顾客赞同付出“靓号”使用费的,多收取的费用应当返还。

根据法院发布的案情,2016年7月,程某某向电信句容分公司请求处理天翼乐享4G套餐事务,其主卡号码177XXXX8888,每月费用499元,期限为2年。该套餐到期后,程某某于2018年6月4日到电信句容分公司货台,办了全国流量畅享99元/月个人套餐,自2018年7月起收效。

后来,他发现了自己已付过的2018年7月至9月话费中,均包括名称为“靓号抵消”费用,其间7月为336.38元、8月345.05元、9月349.60元。

程某某以为,电信公司收取的所谓靓号费用没有根据,故将其诉至法院,要求返还多收取的费用。

法院经审理以为,电信句容分公司说程某某原套餐费用包括靓号使用费,但没有根据证明电信公司在原套餐到期后仍有权持续收取该费用。电信公司提交的根据,不能确定程某某关于付出靓号使用费是明知且认可的,电信句容分公司自2018年7月起收取的靓号费用无约好或法定根据。

因而,法院判定,电信句容分公司已收取2018年7月至9月的费用合计1031.03元,应予以返还。

对此,江苏高院在典型事例“法官点评”中说到,跟着时下人们生活水平的进步,部分人群对吉利号码情有独钟,乐意花高价购买吉利号码使用权。

可是,吉利号码的稀缺性并不代表号码的提供者能够按照所谓的“职业潜规则”当然收取额定的使用费。“法官点评”说,号码提供者与号码获得者之间存在的是合同联系,任何费用的付出有必要以两边自愿达到的合同为根底,在合同未作清晰约好的下状况收取费用,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,不受法律维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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