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REACH法规 REACH是欧盟规章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》(REGULATION concening the Registation, evaluation, Authoization and Restiction of Chemicals)的简称,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。什么是SVHC? REACH法规下的SVHC即高关注物质,根据REACH法规57条,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,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: 1)第1类,第2类致癌,致畸,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,即CMR物质; 2)持久性,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(PBT物质)及高持久性,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(vPvB物质); 3)具有PBT和vPvB性质但不符合前两项标准,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。 符合以上条件的物质,经各方达成一致后即被确认为高关注物质,加入授权物质候选清单中。 2013年3月4日,ECHA提议将10个物质列入候选物质清单,经过公众咨询后于2013年6月20日,其中的6项被正式列入候选物质。自此欧盟化学品管理署(ECHA)正式发布的授权清单候选物质(SVHC)已经达到144项。根据REACH要求:列入候选清单中的SVHC,如果任一项SVHC在物品中总含量超过0.1%,则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必须向客户及消费者提供物品的安全使用信息,该信息至少包括含有SVHC的名称;根据REACH要求:列入候选清单中的SVHC,如果任一项SVHC在物品中总含量超过0.1%,且每年生产/进口该物品中的SVHC总量超过1吨,则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必须通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。 2013年9月2日,ECHA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第十批7种拟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进行公众咨询,公众意见截至日期为2013年10月17日,预计最终结果将在2013年12月份公布;如果此次7种通过,SVHC将增加到151项;根据REACH要求:列入候选清单中的SVHC,如果任一项SVHC在物品中总含量超过0.1%,则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必须向客户及消费者提供物品的安全使用信息,该信息至少包括含有SVHC的名称;根据REACH要求:列入候选清单中的SVHC,如果任一项SVHC在物品中总含量超过0.1%,且每年生产/进口该物品中的SVHC总量超过1吨,则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必须通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。冠准检测机构专业提供环保检测服务 实验室地址:东莞实验室:东莞南城区莞太路白马路段345号冠准检测园深圳实验室:深圳南山科技园中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港A、D栋1楼